人文學院關于加強學生課堂出勤管理規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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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日期:2016年07月0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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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加強學風建設,提高課堂出勤率。經研究,制定課堂出勤管理規定。
一、常規檢查與抽查相結合
1、學生會負責常規檢查,每周每專業不少于2次;
2、輔導員進課堂聽課抽查每周不少于2次;
3、學生科長每周抽查不少于3次;
4、學院書記不定期進行抽查;
5、由學生科長具體安排常規檢查和抽查工作。
二、要求
1、每周五将抽查結果彙總至學生科長,學生科長報書記。
2、彙總結果按統一格式進行,表格設計包括:時間、地點、專
業班級,應出勤人數,實出勤人數,缺課人名單,檢查人簽字和備注。
3、檢查結果每3周彙總1次。
三、管理措施
1、根據每3周1次的彙總結果,分類進行處理。
2、缺課2、4、6、8課時的,分别進行談話提醒、院内通報批
評、院内通報批評并扣除當月量化、通報批評扣除當月量化并不加獎勵量化處理。
3、缺課情況累計,達到10課時的上報學生工作處給予相應處
分。
4、班級學生幹部自查結果與抽查結果不符的,說明情況。情節
嚴重的,視情況扣除相應學生幹部量化分。
2016.5.27